政府管制论坛【浙社重点研究基地*政府管制与公共政策研究】 栏目所有文章列表
(按年度、期号倒序)
    一年内发表的文章 |  两年内 |  三年内 |  全部
Please wait a minute...
选择: 显示/隐藏图片
1. 新能源产业价格补贴该由谁来买单
孙鹏, 张力
财经论丛    2014, 30 (2): 90-96.  
摘要1342)      收藏
相关文章 | 多维度评价 | 评论0
2. 中国城市燃气产业规制改革效果实证研究
肖兴志 郭启光 杜丽
财经论丛    2013, 29 (6): 101-107.  
摘要1698)      收藏
本文在城市燃气产业规制改革效果理论分析的基础上,通过构建VAR模型从价格规制和进入规制两个维度实证研究了规制改革对城市燃气产业供给能力与生产效率的动态影响。研究结果表明,以收益率规制模式为核心的价格规制改革是一把“双刃剑”,在提高燃气产业供给能力的同时产生A-J效应,降低了生产效率;放松进入规制,在燃气供给水平和生产效率两个层面均促进了燃气产业发展。中国城市燃气产业未来应在改革收益率规制模式的前提下,进一步强化激励性价格规制,并继续坚持放松燃气产业进入规制的改革方向。
相关文章 | 多维度评价 | 评论0
3. 中国煤矿安全内生性规制效果研究——基于非线性STAR模型的实证分析
陈长石
财经论丛    2013, 29 (6): 108-113.  
摘要1658)      收藏
本文使用2001年1月至2010年8月间的月度数据,对我国煤矿安全规制效果分别采用线性VAR模型与非线性STAR模型进行了实证分析。VAR模型研究显示,前期发生事故所导致的煤矿安全规制水平增加必然会导致后期安全规制水平的提高,而在没有其他外力影响的情况下,这种冲击所造成的安全规制水平提高将会维持较长的一段,这表明事故发生之后,煤矿安全规制体系能够进行自我弥补;而非线性STAR模型研究表明,煤矿安全规制大致可以划分出三个运行状态,即小于2.18的低规制水平状态,大于2.18且小于3.30的正常状态以及大于3.30的高规制水平状态。更为重要的是,仅在处于正常状态时,煤矿安全规制是有效的,这表明即使不满足规制独立性这一前提条件,煤矿安全规制在特定情况下,仍然是有效的。
相关文章 | 多维度评价 | 评论0
4. 煤炭价格波动与电力供应紧张——基于月度数据的经验证据
王建林, 赵佳佳
财经论丛    2013, 29 (5): 106-111.  
摘要876)      收藏
相关文章 | 多维度评价 | 评论0
5. 环境管制会影响公司绩效吗?——以中国6大水污染密集型行业为例
涂红星, 肖序
财经论丛    2013, 29 (5): 112-116.  
摘要1006)      收藏
相关文章 | 多维度评价 | 评论0
6. 中国城市公用事业政府监管体制改革与创新——第二届政府管制论坛会议综述
王岭
财经论丛    2013, 29 (4): 113-116.  
摘要1589)      收藏
相关文章 | 多维度评价 |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