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创富主体的理性企业并不天然地具有强烈的生态环保意愿,因此,生态文明建设就需要政府的积极干预。本文通过我国东、中、西部120个城市的经验证据,实证检验了税费负担和政府规制水平对企业生态环保意愿的实际影响及其程度大小。实证研究发现:企业的税费负担越轻,其生态环保意愿会更强,而政府的规制水平对企业生态环保意愿的实际影响则相对较弱。最后,结合国情和实证研究提出了改进企业生态环保意愿并提高生态文明度的一系列政策建议。本研究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以及生态环保政策优化具有一定的借鉴和参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