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摘要:本文通过四项具体准则的逻辑推演,发现在现行增值税会计----价税分开的既定框架下,公允价值存在包含增值税现象。研究认为,这种现象的产生,是吸收、引进国际会计准则时,忽视了税制背景因素的结果,因为,准则源出国----美国,既没有增值税,生产领域也没有价税分开的会计要求;解决方法,一是在公允价值的准则解释中,明确公允价值的具体计量单位;二是,改变目前对于增值税的错误认识,服从其经济学的本质要求,将其计入会计要素。研究意义,解决了现实推广公允价值计量,实践执行中的增值税处理问题;提出了公允价值新的研究视角,对我国公允价值准则的完善提供参考、对国际会计准则IFRS13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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